日前,有报道称,河北滦平县一85岁村民因举报他人非法毁林,以及滦平县国土资源局滥用职权、包庇纵容,遂逐级到镇、县、市级信访单位反映问题,未果后多次上访至北京,最终被捕入狱
日前,有报道称,河北滦平县一85岁村民因举报他人非法毁林,以及滦平县国土资源局滥用职权、包庇纵容,遂逐级到镇、县、市级信访单位反映问题,未果后多次上访至北京,最终被捕入狱,获刑2年半。服刑期间,其两次腰椎骨折,生活不能自理,但申请保外就医被拒。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回应:2016年11月,李淑贤(女,1934年)因寻衅滋事罪获刑两年半,在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服刑期间,该犯自述腰疼,能够自主行动,已遵医嘱服药治疗、卧床静养。该犯的实际状况尚未达到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的标准,也不符合“生活不能自理”的规定,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
通报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该犯的实际状况尚未达到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的标准,也不符合第三十三条“生活不能自理”的规定,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
通报指出,保外就医属于暂予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有严格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保外就医,除了病情必须符合法定范围,还需要经过保证人资格审查,监狱内部逐级评议、评审、公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决定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