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明星肖像权屡遭侵犯,华美紫馨再陷侵权案

娱乐热点 编辑: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8年06月07日 16:17:04

  对于名人来说,被广告商侵犯肖像权的事例真的是太多了,前段时间,一个品牌叫做“林志玲linzhiling”的化妆品未经林志玲许可,擅自用其个人肖像做宣传,于是,林志玲诉至法院,5月23

  对于名人来说,被广告商侵犯肖像权的事例真的是太多了,前段时间,一个品牌叫做“林志玲linzhiling”的化妆品未经林志玲许可,擅自用其个人肖像做宣传,于是,林志玲诉至法院,5月23日,林志玲发微博称:“感谢法律最终还以事实真相,盗用名字的商标被判决无效了,所以希望以后的商家可以诚信经营,不要利用不合法的手段误导消费者”,盗用她本人名字的商标已经被判决无效了。

  除了被迫代言产品外,整形医院侵犯个人肖像权的案件也层出不穷,其中,华美紫馨尤为恶劣。

  华美紫馨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明星艺人肖像权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12-2013年间,华美紫馨网站使用柳岩的图片进行宣传、介绍其相关美容整形产品,同时使用了柳岩照片作为配图在网络媒体上发布了两篇文章,其内容涉及医院的经营范围、联系方式,属于营利性的宣传活动,严重侵犯柳岩肖像权。2014年华美紫馨使用台湾知名艺人吴静怡的照片用作网站“激光去眼袋、软骨隆鼻、巨乳缩小、做双眼皮、消下巴”等多项整形整容的商业宣传。此等行为对艺人的肖像和名誉造成了较为恶劣的负面影响,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近日,华美紫馨在成都电梯里投放了广告内容为“混血芭比眼”的整形项目,画面女子明眸皓齿,引起了大量关注,也有熟人私信该女子询问广告事宜,但当事人却毫不知情。

  电梯里广告画面:成都市双流区华阳 天府大道南段892号 凯华丽景 华阳方向进门往里一单元右侧电梯

  原来,这又是一起华美紫馨侵权案,广告画面中的主角名叫李碧,是四川电视台的一名女主播,在了解到华美紫馨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自身肖像权发布广告后,迅速在微博上进行了回复并澄清自己从未在任何地方做过任何整形项目,也没有和任何整形医院签订广告协议,华美紫馨此次行为严重侵害了其肖像权并涉嫌虚假广告。

  华美紫馨在没有经过当事人李碧的同意下擅自将其照片用作广告宣传,对李碧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也构成了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触碰了法律的底线。在以往的肖像权侵权案例中,法院规定公民享有人格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公民的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商家在没有取得知名人士授权认可的情况下,利用与其有关的信息资料实现自己的商业利益是侵犯肖像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此记者提醒商家在利用名人的相关产品时要注意有没有侵犯名人的相关权利,无论是名人的经济利益还是人格权利。

相关文章